新任环境部长日前表示「这个车(碳费)一定要赶快动起来」,更抛出「碳费就算『影子价格』为零也要推动」的主张。简单的两句宣言与期待,需要说文解字。

首先,碳费已讨论多时,为何仍未启动?是环境部的问题,经济部的顾虑,或者是行政院案兵不动的明提暗示?最大的障碍如不移除,这台「车」要如何动起来顺利前进?

进一步说,环境部突然冒出一个未经解释的「影子价格」专有名词,一般而言,这种说法并非政策沟通与宣言的好媒介。所谓「影子价格」,是指针对没有市场价格的财货或劳务,以不同方式设定一个价格,此一价格即称为「影子价格」。为何需针对没有市场价格的财货、劳务设定价格?因为这些财货与劳务的存在有人享有好处但并未付钱,比如乾净的空气、洁净的水、美好的环境等等,无价格则未给予提供这些优质财货劳务者合理代价。

温室气体(GHG)本是没有价格的财货,曾几何时,被认定是有害地球的物质或财货。因此,对于排放GHG者需要付出代价,于是人们就以各式方法赋予GHG价格,此就是GHG的「影子价格」,依此才能决定减少GHG、洁净空气、清理水质,或提升环境品质的执行优先顺序。于公,有影子价格方能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于私,有影子价格才能有效掌握公司财务分析。

诸多方法可以对原本没有价格的财货订价,因各国选用的方法与工具各不相同,以致各国的GHG价格,不论是以碳费、税、交易价格等方式呈现都不尽相同,使得不仅在国际上,连在国内也变成各说各话。订定GHG价格不是用喊价,合乎理论的方式是,价格要订在不要1吨GHG排放带来的损害,与减少这1吨GHG的成本相等处。

有人认定台湾的碳费要一如已施行数十年的北欧诸国,理由是因为GHG流通全世界吗?我们可以接受诸多流通全世界有市场价格的财货,比如相同品牌款式的车子,在台湾与在世界各国的不同价格。但我们为何认定台湾GHG的碳费影子价格需与他国相同?若是基于不论谁排放1吨GHG对全世界均造成相同危害的角度来看,《巴黎协议》不也提出「共同但有差异的责任」,而各国碳费(影子价格)的差别,就是各国差异责任来源之一。

最后,不论用何种方式订定碳费「影子价格」,最后是否为零?要推动什么?如何推动?然不论「影子价格」是否为零,最大问题仍要检视障碍是否移除!

(作者为国立台湾大学农业经济学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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