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弱势人群的工作,单靠政府是难以概全的,必须有民间公益慈善机构来配合,或利用民间力量让社会福利愈做愈好,公平正义就会愈来愈多。

也因此,政府乃订出一些公益方案,由民间慈善机构申请推动。但在申请与经费核销时,常会有些令人气愤及不合理的规定出现。

补助规定不够弹性

例如政府要委托民间公益慈善机构办老人失智症讲习,补助经费十万元,此时慈善机构要提出包括经费支出预算在内的实施计画送核。

假如预算编列讲员钟点费5万元、便当费5万元,钟点费因有讲员不领,结余1万元,便当费则因参加人数太多,超出预计。此时政府的规定是,钟点费多余的1万元要缴回,便当费不足的部分,慈善机构要自行负担。

帐据齐全,二者为何不可以流用一下呢?政府某些预算不也是可以互相流用的吗?如此硬性规定,有时会逼得慈善机构造假来应付。

有个照顾身心障碍孩子的慈善机构,向主管机关申请经费,组一个小型乐团,训练孩子的反应能力。计画书中编列小喇叭两把,小提琴两把,后经专家指点,小喇叭比小提琴更适合孩子需要。

但因未购买小提琴而省下的钱要缴回,而多买小喇叭的钱则要自筹。该慈善机构没办法,只好小喇叭、小提琴各买两把,儘管小提琴没什么用。

社福机关应为民着想

政府的社福规定及操作细节,整体而言是有进步的,有爱心的社福主管也处处可见。例如现在申请成立财团法人基金会时,主管机关对申请应具备的文件、格式及内容都有参考文字,在网上可下载使用。对于大家常不知如何订定的基金会章程,也有范例可循。而且承办人员会告诉你,送件前给他们先看一下,都没问题了,再正式提出申请,使申请及审核的工作都顺利多了。

这些都是能从人民需要立场考量的爱心表现。

教育部社教司利用一些规模较大、活动较积极的大型公益慈善机构,去带动或辅导一些较小的公益慈善机构,效果很好;利用民间力量去发挥民间力量,这是有智慧的作法,值得称讚。

工作人员可取自民间

社会福利工作,无论在法规制订或实际操作,在在需要有高度爱心的人来主导参与,才能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但遗憾的是,就整体而言,公务员拿薪水上班,期望他们都有很大的爱心,并不容易,这是人之常情。

很多社福机关主管,并无实际办理公益的经验,以致闭门造车的事时有发生,因此政府在任命社福单位主管,如社会司、局、处首长时,可酌量考虑拔擢在民间有公益慈善机构工作经验,且口碑佳的人来担任。

社会司、局、处的工作人员,也可取自民间,并多引用大学社工系毕业、品德高尚的学生。我与几位朋友创办的基金会,目前在大学社工系设有奖学金,选拔有爱心、有意愿在公益慈善机构工作的学生,每月发给奖学金1万元,全年12万元,寒暑假来基金会实习。

在社工系广设奖学金

可喜的是,这些得奖的学生,都表示愿意终身奉献爱心事业,且不计较报酬的高低,相信这些学生在公益慈善机构或政府的社福单位里,都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在大学社工系广设奖学金,可能是培养社福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主管单位似不应忽视。

另外,政府各社福机构,也可以聘请民间公益慈善机构有经验、有爱心的人及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小组或谘询委员会,在制定的社福法规时,不会与实际需要脱节,使他们的困难及需要能即时有效的反应给政府。如此社会福利工作,将愈做愈好;社会福利愈做愈好,公平正义就会愈来愈多。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天使居创办人,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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