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权时期有万年国会,而如今,民进党政府又想打造「万年NCC」,趁新法实施前的空檔,让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代理主委,还威胁在野党要先通过赖政府的NCC新委员名单,才会公布新法实施日期,强硬的态度,以少数总统的行政权欺压多数国会的民意代表,完全违反民主制度的精神。
《NCC组织法》原规定在新委员就任前,旧委员可以无限期延任的设计,本就欠缺宪法正当性,也侵害了立法院同意权的行使。依据旧法,虽然民进党是国会少数,但只要不提名新委员,或提名不适当、不中立的新委员而被国会否决,旧委员就可以无限期延任,那么国会的同意权就只是徒具形式,而行政权实质独大。
最近在野立委将《NCC组织法》的「万年条款」拿掉,其实是理所当然,没想到行政院居然以「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条文为由,意图要把新法无限期延后施行,摆明了「国会不通过人事案,我就不公布施行新法」,这是把立法院对行政院的尊重拿来滥用,典型的「给你方便当随便,给你脸你不要脸」。
一方面,民进党这是枉作小人,在野党可在下个会期,把「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这个条文也修掉,那么一切又回到原点,翁柏宗的代理主委身分将自动消失。另一方面,民进党把场面做到这么难看,朝野严重对立,未来居国会多数的在野党大幅限缩行政院的裁量空间,也只能说是刚好而已,难道赖清德是在做球给在野党杀?
至于民进党的情勒手段,什么「NCC人事案不通过,iphone就无法上架」、「奥运转播、打诈皆须NCC正常运作」,那是否表示行政院提的人选再差,国会都必须闭着眼睛同意,若是,那立法院岂不是行政院的橡皮图章!
NCC当然应该正常运作,所以行政院应该提名国会多数党能够、愿意同意的人选;而不是杯葛议事、占领主席台也要硬通过绿营自己偏爱的人选。从NCC人事案送入国会至今,由于名单是前任行政院长陈建仁所提名,现任的卓荣泰院长却从头到尾不帮4位被提名人背书,那又哪能要求在野党一定要照单全收。
再说,过去4年NCC最出名的「政绩」,就是关中天。而两位刚卸任的NCC委员公开发表声明忧虑「政媒集团化,新闻频道渐失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云云,也颇让人有「鱷鱼的眼泪」之感。国内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之所以崩解,就是NCC的「赖清德火龙云可以,韩国瑜天现祥云不行」的双标导致的。
NCC已由独立机关变成政府的「东厂」,除了打压非绿媒体之外,眼睁睁看着绿媒长趋直入民进党成立派系,当选中常委,推荐不分区立委,官商勾结炒作地皮,NCC有能耐监督吗?要改造NCC,必须从委员换血开始,立院在野党一定要严格审查新委员人选,寧缺勿滥,必要时再修法删除由行政院公布新法施行日期的规定,以保障国内仅剩不多的言论自由。
(作者为新故乡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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