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的总预算朝野协商不意外的破局了,立法院长韩国瑜表示,请行政院尊重立院决议,不宜轻易提出覆议,徒增朝野纷争,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的剧本就是要走「覆议+释宪」这条路,说白了,总预算只是绿营「大罢免」的垫脚石,而赖总统的压轴登场也指日可待了。
总预算案要求协商的是民进党,韩国瑜和蓝白释出善意,即使三读通过的总预算案仍然再进行朝野协商,但18日协商过程中,不让行政院说明的还是民进党,儘管在野党提出只要行政院做出改善,可配合追加预算与尽速解冻,行政院也不愿让步。
行政院代表认为,依立院审议结果,预算的减列集中在特定项目与机关,将「严重影响基本运作和维持」。但国会之所以要删减特定机关,例如NCC的预算,正是因为NCC绩效不彰,滥用权力。行政机关想争取的正是国会要限制的,自然没有交集。依照《预算法》,总预算三读通过后就已经定案,但在不挑战总预算结果的情况下,其实还有取得国会同意追加减预算,及流用预备金等手段,但行政院却一直不愿沟通妥协,看得出赖政府其实意在后续的覆议、释宪,让18日的朝野协商沦为过场。
立法监督行政,国会用预算权来影响行政机关,这是民主国家的运作规则,行政院所谓「预算删减的政治责任归属不明确,有违责任政治原则」,是扭曲释字391号解释意旨。释字391号是说明,国会既然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就也不能在「预算的款项目节间」移动增减,譬如国会不能将甲项目的5000万预算移动到乙项目中,这有违责任政治原则,而非国会删减预算有违责任政治原则。
再者,行政院要求就立法院所删减之预算项目,能够办理流用或动支预备金,这也是操之过急。诚然《预算法》第22条第2项规定,「立法院审议删除或删减之预算项目及金额,不得动支预备金。但法定经费或经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国会的确有权力允许行政院就删减之预算动支预备金,但这应该是在行政院释出善意,做出改善之后。如果现在就同意动支预备金,那一开始的删减还有何意义?
同样的道理,国会之所以要冻结预算而非直接删除,就是要「以观后效」。行政院现在就希望国会解冻,没有这个道理;但国会也应该要告知行政机关明确、可行的解冻标准,双方才能有良性循环。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分属不同政党时,任何国家都很可能出现预算僵局,但一个成熟的民主政体就是要有能力面对争议,化解争议。民进党的支持者,会认为国会是在扯政府后腿,伤害人民福祉;在野阵营的支持者则会觉得国会严格监督,是为纳税人的荷包把关,双方都不妨体会对方的立场,「同意我们之间不同的意见」。
在总预算协商破局之后,立法院即将送出审查报告,仅管韩国瑜盼行政院不要轻易提覆议,但柯建铭还是扮演完全的鹰派,坚持在覆议+释宪之外,其他的选项都是违宪。由18日的协商过程和结果很明显可看出,行政院并不是真心想让总预算案解套的,因为朝野和解并不符合当下民进党推动大罢免的政治利益。目前看来,绿营大罢免的步调就是按着柯建铭宣布的剧本在演,既然朝野势必火车对撞,最后只能由民意作最后的仲裁。
(作者为台湾新故乡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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