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台协会(AIT)近日指出,二战后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与《旧金山和约》均未决定台湾最终地位,并批评中国大陆利用这些文件重塑歷史,以强化对台压力。这番谈话再度引发「台湾地位未定论」的争议。然而,鲜少被注意的是,AIT刻意不提1952年由中华民国与日本签署的《中日和约》。这份文件的缺席,正是美国战略模糊的另一层面。
《中日和约》签于《旧金山和约》后,同年4月由日本与中华民国缔结。条约承认日本放弃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但未明言主权归属。台湾社会长期对此各有解读:有人视之为中华民国接收台湾的法律依据,也有人认为条文刻意保留模糊。然而,这毕竟是当时国与国之间的正式条约,无法否认其存在。
依国际法,条约理应遵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969年)明定「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既然《中日和约》是有效条约,美国若要完整呈现战后文件,本应一併提及。AIT的沉默显示问题不仅是法律,而更是政治现实。
首先是主体合法性的变化。1952年签署时,中华民国仍代表中国,条约性质毋庸置疑。但1971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联合国席位,日本在1972年与中华民国断交,官方立场是「日华和约已失效」。美国若重提该条约,可能被解读为承认中华民国对台湾主权,与既定「一中政策」相衝突。
其次是条文设计的暧昧。《中日和约》承接《旧金山和约》,仅载明「日本放弃」,却未写明「归属」。美方因此始终与之保持距离,避免落入「承认台湾主权属于R.O.C」的法律陷阱。
美国对台海的战略模糊,通常被理解为「不明言台湾属中国,也不支持台湾独立」。但事实上,美国还在操作另一层模糊:国际法与政治现实之间的模糊。AIT这次选择引用部分文件,驳斥北京的论述,同时刻意略过《中日和约》,避免自我绑缚。这种选择性引用,正是精算之举。
同时,不提《中日和约》也维持了美日同盟的一致性。日本官方长期立场是「放弃主权,不评论台湾归属」,并淡化该条约效力。若公开强调,反而会与东京立场分歧,影响对中政策协调。
AIT的迴避,对不同对象产生微妙效果。对国际舆论而言,「未定论」提供一个话语基础,使台湾问题不再被视为中国内政;对台湾社会而言,势必出现批评美国不承认中华民国主权,或是认为至少阻止北京又垄断叙事。至于北京,则可能加大在联合国与多边场合的游说,以巩固「台湾属中国」的论述。
从法理角度,条约应当遵守;但在国际政治的现实里,条约效力往往受制于主体合法性与外交承认。AIT不提《中日和约》,不是遗漏,而是刻意的选择。这既是战略模糊的具体展现,也是美国在平衡「一中政策」与「支持台湾」之间的微妙操作。对台湾而言,看懂这种「刻意省略」背后的战略意涵,才是真正理解大国棋局的关键。
(作者为战略智库研究员)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