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两名15岁少女无照、未戴安全帽骑机车,心虚躲警拦查发生车祸,其中陈姓少女伤重不治,事后因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在脸书发文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引发警方执法争议,律师吕秋远在脸书表不赞同,并以匈牙利女记者踢难民事件类比,让媒体人罗友志看不过去,举2008年「方姓国中少女奸杀案」为例,少年主嫌做案后,开车遇警心虚躲拦查,其中一主嫌中弹,警察被要求国赔。
对于警察施富国发言,常在脸书发文针贬时事的律师吕秋远,也发文表示施富国发言让他毛骨悚然,惊吓不已,文章一开始并提刘鹗在《老残游记》十六回原评说道:「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吕秋远并以匈牙利女记者伸脚踢难民,是为了协助警方抓人,类比此次高雄15岁少女无照躲警事件,并说施富国写「见警就逃,非奸即盗」、「小妹妹,妳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让他毛骨悚然,吕的文章引起网友激烈争辩。
媒体人罗友志也看不过去发文「一条少女的命、一条法律 我选后者」,他写道,本来不想对这件事讨论的,因为,没什么好讨论的。但是「看到一位律师,用文笔把少女家贫、眼泪都搬出来,企图用悲情击败警察尊严,我不允许!」
罗友志说「要比法律,我绝对不如律师,但是要比文笔,我相信这位律师不见得比我会煽情...但是,法律不能煽情。企图用文笔影响法官判决,我更不允许!!」提出2008年发生在中和的事件,18岁少年徐志浩和14岁的许姓少年在奸杀弃尸少女后,开车遇警拦查心虚衝撞警,当时员警开枪误击中许姓少年,导致他半身不遂。
当时无人知道两少年犯下性侵杀人案,事后少年家属找上时任民进党立委赖清德以及台北县议员张瑞山、陈永福等人,以「警察变杀手 少年恐瘫痪」为题,在民进党台北县党部召开记者会,呛警察执勤不当,并要求国家赔偿4500万,罗友志写「法官也从善如流,判他终生要用薪水赔偿少年」。
隔年,警方追查方姓国二少女奸杀案,发现凶嫌正是徐志浩和14岁的许姓少年,两人綑绑痛殴方姓少女后性侵得逞,因怕犯行被发现,又以利刃割喉放血,让少女鲜血流乾致死,并弃尸草丛。方女同行同学邓女当时被铝条击昏,亦惨遭强拍裸照威胁封口。
警方破案后,徐嫌落网时不但毫无悔意,还频向在场媒体做鬼脸,发出「呃……」怪声;面对警方问他为何杀人?并大言不惭说:「我只想强奸她!」让在场记者为之气结。事后,赖清德、张瑞山等人因为帮涉案少年争取权益与国赔,遭社会舆论谴责,愤怒的民眾纷纷致电张瑞山的办公室痛骂。
罗友志说「是不是,要等到最终审判,大家才要惊觉我们该说:『谢谢警察?』」并说他「毫不犹豫,选择能保护千万条生命的一条法律! 不用煽情,不用司法算计,还我警察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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