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重申,跨境电信诈欺犯罪案件处理,必须透过各方共同合作的方式,完备犯罪证据资料的搜整,向上追查犯罪首脑,才能澈底瓦解犯罪集团,并追回涉案资金返还被害民眾。惟陆方仍一再漠视我方提出共同合作打击犯罪之诉求,造成相关案件侦办困难,集团首脑持续另起炉灶,致无法有效根绝类案发生,更影响两岸人民权益。

陆委会指出,近年来,政府积极强化查缉电信诈欺犯罪的各项作为,已修正刑法、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相关法规,加重电信诈欺犯罪的刑责、查扣相关犯罪所得、宣告强制工作等方式予以严惩;台湾高等检察署、警政署刑事局也建置全国反电信诈骗相关资料库,统合相关案件资料,提供犯罪侦查情资,俾利追查幕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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