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梁姓男子于2018年10月间,与母亲发生衝突,持菜刀及开山刀朝母亲狂砍37刀,狠心将母亲头驴砍下,将其往中庭丢下。二审高等法院于今(20)日宣判,结果案情大逆转,法官认为梁姓凶嫌当时并无意识,判梁男无罪,当庭释放。国民党立委叶毓兰在脸书发文表示,「这样的疯狂绝对不是装的」。
高等法院审理期间,曾于2月时指派台大医院替梁姓凶嫌进行精神鑑定,梁姓男子的律师则表示「他因受到毒品及原本个性的关系」,连自己怎么杀的都忘记了。
对此立委叶毓兰在脸书批,梁姓凶嫌「砍下母亲头颅从12楼丢下,这样的疯狂绝对不是装的,现在的法律,只能判他免罚(刑),我们的修法缓不济急,法务部、卫福部能不能加把劲?」
由于去年(2019),铁路杀警的郑姓凶嫌,也同样经医师诊断后,认为「被告情绪激躁不安、思考不合逻辑」,也足证郑嫌在行凶时,确实患有思觉失调症,且处于发病状,嘉义地方判决无罪、当庭释放。
叶毓兰随后更说道,至少要有精神病监(司法精神病院),要让这个惊世孽子有地方可以收容、可以治疗吧?同时她更贴出相关法条,表示自己已在今年5月初提案修正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第316条,「有鑑于精神异常或心神丧失之人犯罪案件频传,惟现行羁押制度对于前揭精神异常或心神丧失之人于程序上于有疏漏,为避免危害公共秩序与保护民眾安全,于刑事诉讼法修订经医疗单位评估后有强制就医之必要,法院得裁定强制就医。」
更同时提案修正刑法第87条:「主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具有其不确定性,其改善与治疗具专业性,故成效更应以实际处遇情形判断之,不宜交由法院事先预判,故改以司法精神病院对受监护者专业鑑定后,方得提出免除处分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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