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张姓男子有多次窃盗前科,在半夜进入一家理髮厅被陈姓女店主撞见,被发现才说:「我要理头髮」。女店主见张男是平头髮型,另外家中8000元也不翼而飞,才惊觉贼来了,骑脚踏车追不到后才报警逮到他。

去年6月某日半夜3点,陈姓女店主因为平时没有锁门习惯,听到碰一声,推测可能有小偷,马上去检查,就发现皮包连同弟弟给的8000元不见了,又见1辆陌生脚踏车停在住处前门旁边,但没有看到人,后来再看,脚踏车就不见了。

之后,凌晨5点多,陈女到菜园工作,前门没锁,回来后又看到同辆脚踏车,进去住处时,竟然看到张男就在店里,问他要来干嘛,他说要剪头髮,但当时才6点,而且店里剪髮採预约制、只做女生,不会帮不认识的男生剪头髮,张男当时头髮短短的,再理就是光头了,因此判断张男可能是小偷,要他一起到派出所,他马上骑脚踏车逃走,陈女也骑脚踏车追上去,但没有追上,后来报警才逮到人。

张男被逮后,在警察制作笔录,及检方侦查、法官审理时,供词反覆,否认犯行,坚称在外见理髮座椅,想进去理髮,因未有人在即离开,离开时虽见店主返家,但未有窃盗行为。

由于张男犯案地点在宜兰,含此案2019年6到7月间共犯3件窃案,经宜兰检方陈转台东地检署侦查起诉,台东地院法官认为张男凌晨6点进入陈妇理髮店难自圆其说,且被陈妇遇到后竟未据理力争,合併判处1年4月,张不服而提上诉,花莲高分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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