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男子去年5月透过社群软体IG结识林姓女子,却碰巧在网路上找到林女的裸照,恐吓林女若不发生性关系,即将裸照传送给林女的父亲、学校老师、教官以及友人,士林地院日前审结,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

吴男与林女认识2个月后,藉着网路上有林女裸照外流,以脸书传送「你早点给我,不就没事了吗?」给林女,并将取得的裸照传送给林女的胞妹,藉以要胁见面,否则将再传给其他人,林女不堪其扰,因而向警察局报案。

判决指出,吴男曾在2013年犯下强制性交罪,入监服刑2年,2015年假释出狱,仍恶性不改,为了追求林女恐吓要散布裸照,造成被害人担心不雅照外流而名誉受损,以致心生畏惧,至今尚未达成和解,判处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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