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苑里镇一位锺姓醋男,无法忍受前妻和郭姓男子搞暧昧,于去年8月间把郭男叫到校园内谈判,没想到锺男一言不合就突衝到车上,拿出一把锯子对着郭男猛砍,导致其身体多处撕裂伤。苗栗地检署依伤害罪起诉锺男,经审理后遭判刑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
据《三立新闻网》报导,苗栗一位锺姓男子不满前妻和郭姓男子搞暧昧,在去年8月时把郭男叫到某校园内谈判,但谈判不顺利,两人爆发激烈口角;锺男情绪失控竟衝到车内拿出一把锯子朝郭男攻击。
郭男虽奋力抵挡仍旧造成身体多处撕裂伤,不仅头部外伤、头皮撕裂伤、左侧尺骨骨折、左前臂不规则撕裂伤、左上臂及肘部擦伤等,郭男随即逃到附近便利商店,没想到锺男一路追杀,郭男趁空隙赶紧报警,警方抵达后后锺男才见撞落跑。
郭男不满被砍,事后报警提告。警方随即将锺男逮捕归案,到案后锺男也坦承犯行,经警方调阅监视器后确定锺男犯行属实,移送法办。法院经审理后依伤害罪判处锺姓男子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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