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在2019年于交友软体认识男网友「小伟」, 她在2020年3月间下班后想要到中市西屯区的阿嬷家,找「小伟」载她去,「小伟」以要回租处换衣服为由,先将「小美」载回住处,再趁机性侵得逞。事后,「小美」恐遭家人责骂而迟未求救,经亲友察觉有异询问得知报警。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小伟」徒刑3年2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17岁「小美」在2019年12月间在网路交友软体认识「小伟」,两人透过网路联繫,「小美」在今年3月间下班后想去中市西屯区找阿嬷,拜托「小伟」载她去,「小伟」骑机车到潭子区载「小美」,途中以要回自己租住处换衣服为由,经「小美」同意将她载回住处。
「小美」在等候期间表示,她先躺下休息,「小伟」见有机可趁竟对「小美」动手动脚,不顾「小美」拒绝要求停止,强制性侵得逞。事后,「小美」恐遭家人责骂而迟未求救或告知亲友,但因担心怀孕,常失眠致精神身心状况不佳,因乾妈察觉有异追问得知,告知家长报警。
法官审酌,「小伟」因违反药事法案件入监执行完毕出狱,在5年内又犯此案,为累犯,又曾因转让毒品入监服刑,竟再犯严重破坏社会治安案件,勘认徒刑执行成效不彰,依强制性交罪判徒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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