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政大硕士学歷的女子,陪重度残障的丈夫出庭,结果当庭听到老公与槟榔妹的车震录音,愤而向槟榔妹提告求偿8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审酌双方身分、条件,判小三应赔偿正宫3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人夫2018年3月间与小三在新北市某地玩车震,事后遭小三的丈夫提出妨害婚姻告诉,但人夫突然中风,成了重度残障,妻子担任辅佐人陪他出庭。岂料,人妻却当庭听到丈夫与小三的「车震录音」,愤而向小三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

小三辩称与人夫交往时并不知对方已婚,且双方只发生过一次性行为,情节轻微。但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发现,小三在之前丈夫告通奸的案件中曾证称「是我录音的,与人夫交往会录音,因为要保护自己,因为我跟他都有婚姻」、「后来才知道(对方已婚),知道后还是有跟他发生性行为」。

法院审酌正宫为政大硕士毕业,任职于政府机关,月薪7万元;小三目前无业,之前在槟榔摊工作,认为赔偿金额以30万元比较适当,判小三要赔偿正宫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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