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吊销驾照的56岁赖姓男子,今年9月中酒后载施姓友人在鹿港彰滨工业区与陈男的汽车擦撞,他不顾施、陈2人受伤哀号,自行从车内爬出后,没有报警、叫救护车,跑进200公尺外草丛内躲藏,被警方发现时,还瞎扯谎称「肚子痛,挫赛!」检方将他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彰化地院法官审理后,依肇事致人伤害逃逸罪,累犯,判处1年1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今年9月13日中午12点多,赖男开车载着施男,载彰滨鹿港工业西七路往东行,经过西七路、北三路的无号志叉路口时,因未减速而直接与行驶在北三路往南行的陈男自小客车迎面擦撞。施男脖子扭伤,陈男车头全毁,左侧胸、腹、双膝与右手都有挫伤,疑似脑震盪,两人受困车内痛苦哀号,赖男却自顾自爬出车外逃跑。
当时警消和救护车人员获报到场救护、排除事故,赖男就一直躲在178.1公尺外的草丛里,足足躲了1个半钟头,就是死都不肯出来,直到警方处理车祸事故完毕后离开现场,才突然发现路旁草丛有男子身影走出,还一直走往翻车事故现场,警方主动上前盘查,才发现竟然就是肇事的赖姓驾驶。
赖男见警方趋前盘问,坦承自己就是驾驶,但解释是车祸后头晕、身体不舒服,才没有能力报警、叫救护车,警方问他在草丛里干嘛?他还鬼扯因为肚子痛,拉肚子拉了比较久的时间。
法院审理期间,他更出庭向法官辩称,瞎扯是车祸后头晕、身体不舒服,才没有能力报警、叫救护车,还说看草丛比较凉才走过去,当时因为不舒服躺下来休息,结果晕了过去,不知道有警察来,也不知道警察在找他。
法官不採信赖男诡辩,根据赖男肇事当下酒测值为0.07,认定他无照酒驾且肇事逃逸,没有任何抢救、报案举动,放任伤者伤害风险扩大,恶行无可悯恕,不足同情;彰化检方起诉时向院方具体求刑8个月,法官认为这样还太轻,判他1年1个月,要他在牢里好好检讨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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