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今年8月分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曾被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后获保释;其中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昨(2)日被控告欺诈罪,黎并在旺角警署被通宵扣查,于今(3日)押送法院,最后被裁定收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讯,另两人获保释。
港媒《东网》报导,负责审理此案的总裁判官苏惠德为国安法指定法官。在法庭上,控方反对3名被告保释,认为他们犯罪严重,且有潜逃风险,根据纪录3人过去经常在同一日离港,又在同一日返港,反映3人的联繫紧密性,并指称黎智英在2017年7月起约2年半间,曾外游87次,只有共670日在港;周达权更曾外游127次,而黄伟强则曾外游51次,反映3人经常离港并滞留在其他地方。
而黎智英更身背四宗案件,控方质疑其缺乏与本地的联繫,反而与其他国家有着紧密联繫,其中在台湾有着不少生意,聘请超过1000名员工,且台湾与香港不设司法互助,潜逃后恐难以追回。
最后法院裁定,拒绝黎智英的保释申请,而周达权及黄伟强则可保释,全案将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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