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伦社宅「3房型」租金超过4万元引发争议,传出是台北市政府考虑房屋税及地价税成本所致。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是因为市长柯文哲对法制的不了解的误解,引导出一个扭曲的结果,这都是误会导致的错误。
针对明伦社宅争议,花敬群今在脸书上批评,台北市整天把自偿率挂在嘴上,不是因为财务有问题,而是心理有鬼;上午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花敬群又被问到,内政部为鼓励社会住宅,仅提供10年的免税优惠,10年后的租税成本加计才导致部分租金超4万元。
花敬群说,这是市政府或市长对法制的不了解的误解,而导致的误会。住宅法在立法时用5年为限,必要时再延长5年,这样的原因是依照税捐稽徵法或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定,税法或其他法律为特定政策所规定之租税优惠,应明定实施年限。「法律规定立法要减税,就是要明定实施年限」,但立法时精神是时间到了就再修法再延长,所有地方政府都了解。
花敬群说,所以这是首长的误解引导出一个扭曲的结果,所以算成本时把房屋及地价税都算进去,「而且算的比例还真的非常高」,这都是误会导致的错误,本来就没有10年的问题。
(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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