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有线广播电视系统费率审议委员会10日开会决议110年度有线电视各项费用上限,其中A组调降5元,即9家原有业者每户每月上限为490元,北都有线电视为445元。
另外,针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近期解释业者可向订户收取派员取回数位机上盒的工本费(即拆机费),委员会建议NCC如要增加拆机费规定,似应修正「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收费标准」,订定收费上限,再由各县市费率委员会审议业者提报的费用。
北市观光传播局局长刘奕霆表示,110年度台北市有线电视分组付费仍维持3种频道组合,其中俗称「吃到饱」的A组,9家原有业者每户每月上限为490元,新进业者北都445元,都较109年度调降5元。
B组以无线电视频道、原住民电视台、客家电视台、国会频道为主,每家业者上限均为200元,收视户可依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加购业者提供的套餐组合。C组为A组原有频道再加上数个频道,各业者收费上限自510元至545元间。
刘奕霆说,110年度长期订户依然享有优惠,包括双月缴折扣10元、季缴折扣15元、半年缴折扣45元、年缴折扣90元。
低收入户免收装机费(含1台分机费)、收视费,及中低收入户收视费半价优惠,也都维持不变。
刘奕霆提醒业者,因110年度A组收视费用调降,如已先预收订户110年度费用且平均每月实收金额超过折扣后上限,须按比例退还或展延收视期限。
另外NCC近期公告修正「有线广播电视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解释虽然订户终止契约时,业者应派员取回机上盒及相关配件,但并无规定业者得否收收取拆机费,如业者事前向订户告知说明,且经双方合意,并订定在服务契约中,业者则可收取拆机费。
委员会认为现行「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收费标准」中并无拆机费项目,会中没有审议,但建议NCC如确定业者可收取,应先将拆机费列为收费项目及订定上限,再由各县市费率委员会审议业者提报的费用,并由各县市政府公告施行,以符合有线广播电视法相关规定。
刘奕霆补充说明,费率委员会自今年10月起共召开3次会议,并曾邀请有线电视业者列席说明提报的费用资料,及产业团体代表说明对有线电视整体服务及费用的看法。观光传播局近日内将签报费率委员会各项决议,并于市长核定后正式公告施行。
(中时 )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