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经营环保公司的女老板,被控偷吃人夫,不但一起搭游艇从八里一路畅游到福建平潭,还在车上激吻「啾啾」声不断,更自己说自己是「小三」。人妻提告求偿100万元,法院审理后,判环保女老板得赔3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人妻阿莲(化名)指控,丈夫阿强(化名)婚后不断与他人有暧昧,女子萍萍(化名)常刻意接近阿强,为此两人争吵不断,2014年8月底协议离婚,又在10月再次结婚。
去年11月,阿莲检查公司所有车辆的行车纪录器,发现阿强与萍萍的谈话,除了听到两人亲吻的不当亲密行为,萍萍甚至亲口说自己是阿强的小三,两人还以老公、老婆互称。
阿莲质问阿强,阿强坦承他与萍萍这些年断断续续发生婚外性行为,次数多到无法计算,去年4月3日到6日期间,两人还一起从新北市八里台北港搭乘游艇「海峡号」到大陆福建省平潭县出游。阿强并向阿莲坦承,最后一次婚外性行为是去年10月7日在某旅馆。
阿莲愤而对萍萍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法官审理认为,经查行车纪录器确实录下,萍萍直接亲口说出自己就是小三的话,更在车上直接说「吻我、我爱你老公,我真的很在乎你啦。」,且发出多次亲吻的「啾」声,认定萍萍和阿强已共同侵害阿莲的配偶权。
台北地院审酌双方条件,萍萍经营环保公司,也有配偶,育有3名子女,认为她应赔偿原告阿莲30万元。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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