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戴姓男子因为怀疑一同经营精品买卖的友人A男、B男私吞款项,将2人押至郊外逼问殴打,A男一口咬定是B男独吞,因此一伙人再将B男押至租屋处私刑逼问,B男最后不堪凌虐,击破窗户后从5楼坠楼致死。事后郑男等人辩称B男吸食毒品,神智不清才轻生,桃园法院不採信其说法,判处两人10年、8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戴男前年7月某日凌晨找3名友人,将A男、B男押到大溪第四公墓对质,A男认定是B男独吞后取得信任,B男否认后遭踹进田埂、拉头撞大理石墙壁,之后一伙人再将B男带到他的租屋处,抵达时因为没有钥匙,他们要求房东开门时,房东见B男伤痕累累,因为获知B男若吐出款项,就可以还清积欠房租,竟坐视不管、帮忙开门。
B男在租屋处遭痛殴到早上,他见无处可逃就撞破窗户从5楼摔下不治;事后A男辩称他吸食海洛神智不清,拿胶带把自己捆起来后走到窗边就掉下去,戴男则称当时已有人要还钱,没有胁迫他还债,房东则说只是帮忙开门,没有参与行动。法院认为,戴男、A男等人确实因金钱纠纷就已私刑拘禁致人于死,判戴男10年10月、A男8年、房东1年徒刑。
民事部分,法院认定戴男、A男在租屋处持续施暴、綑绑,依丧葬、扶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判应赔偿B男父亲、母亲各380万2371元、369万2304元,而其余同伙友人和房东则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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