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立委涉收贿案,日前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发函立法院,徵询是否同意续押立委苏震清、廖国栋,立院将于18日讨论。北院今天指出,合议庭将待立院许可后依法处理。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苏震清、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国栋、陈超明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贿款,施压经济部官员,透过举办公听会,检讨太流增资争议,并建议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检署侦办期间声押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等人获准。
北检起诉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由于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为现任立法委员,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应经立法院许可,北院徵询立院同意后,9月22日裁定3名立委羁押禁见。
北院合议庭4日裁定陈超明新台币5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另外,苏震清、廖国栋羁押期限将于12月22日届满,苏、廖为现任立委,北院8日徵询同意的公函呈请司法院转呈立法院。
立法院今天召集朝野协商后,决定18日院会中讨论。北院表示,合议庭将待立法院会讨论结果,依法处理。(编辑:张铭坤)1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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