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娱乐负责人曾凯君前年筹拍贺岁片《大三元》,透过郑姓女股东游说她女性友人投资1 000万元,约定余款可按1/8比例分配,并安排友人女儿在片中轧上一角,但事后友人发现分配余款过低,愤而提告诈欺。台北地检署今依诈欺罪起诉曾男、郑女、公司陈姓女经理3人。
《大三元》是去年春节檔上映的贺岁国片,卡司包括Ella陈嘉桦、澎恰恰、王彩桦、黄仲崑、曾莞婷、方季惟、温翠苹等知名艺人,但票房不如预期。
1名女子向检警指控,好孩子负责人曾凯君,为募资筹拍电影,透过股东郑书瑄找她投资,宣称拍片资本为8000万元,投资1000万元,可按1/8比例分配,并称艺人徐乃麟等人也要入股,由于对方还安排她女儿在戏轧上一角,她因此心动,答允签约投资。
她控称,事后大家讨论投资余款做分配时,她对帐发现原来影片的资金只有6000万元,若依据当初说好的分配比例计算,她应拿回1/6,但她只拿到1/8,金额差距甚多,认为受骗,愤而提告。
检方调查后,认为曾、郑原本只计画筹资6000万元拍片,入股1000万元,可分得16.66%余款,但2人担心利润被稀释,邀被害人入股投资时,故意谎称拍片资金8000万元,让被害人足足少分配4.15%比例,涉嫌诈欺,今起诉曾、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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