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议员黄捷罢免案于11月20日提交第二阶段连署名册,歷经近一个月的查对,中选会今日举行委员会议,审查通过并宣告「罢捷案」正式成立,定110年2月6日(星期六)举行投票。
中选会今发布上述新闻稿,全文如下:
中央选举委员会今(18)日举行委员会议,审查通过刘辰芳女士领衔提出高雄市议会第3届第9选举区议员黄捷罢免案,于当日宣告该罢免案成立,将函请被罢免人于文到次日起10日内向该会提出答辩书,同时决议该罢免案于110年2月6日(星期六)举行投票,投票起、止时间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
中选会表示,高雄市议会第3届议员选举第9选举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28万7,829人,法定连署人人数应为2万8,783人以上。该罢免案原连署人人数4万1,683人,符合规定人数3万498人,不符合规定人数1万1,185人,已达法定连署人人数,依法应由中选会为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选会指出,今日委员会议除决议该罢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外,也讨论通过该罢免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9年12月18日 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09年12月31日前 被罢免人提出答辩书
(三) 110年1月5日前 发布罢免公告
(四) 110年1月17日 投票人名册编造完成
(五) 110年1月27日至2月5日 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
(六) 110年2月2日前 公告罢免投票人人数
(七) 110年2月6日 投票、开票
(八) 110年2月9日前 审定罢免投票结果
(九) 110年2月9日 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文章来源:中选会新闻稿原文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