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一职将由蔡英文表姐夫、最高行政法院庭长吴明鸿接任,前民进党立委林浊水今天连续发文批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们「最恐龙,超恐龙又超意识形态,大大应该改造」,但这人事案竟然是蔡总统和司法院长「讨论」,「这样是司法独立的现象?」
最高行政法院院长蓝献林将满70岁,总统蔡英文25日依法准其退职,并特任吴明鸿接任,人事令定于12月31日生效。由于吴明鸿是蔡英文表姊夫,引发外界抨击是政治考量。
总统府发言人张惇涵昨天表示,司法院的相关人事任用,总统府尊重司法院的决定,必须资歷、经歷与专业兼顾。至于人选是司法院决定后循程序呈报,总统尊重司法院的决定。
对此,林浊水在脸书连发三文批评,重点不在是不是表姊夫,而在总统和司法院长「讨论」。其实废司法院的精神,源于封建中国的官僚化司法行政体系,建立法官自治,并将法官考评任命委由独立委员会承担,在建立健全的宪政体制上,远比废考监两院重要多了。
对于媒体报导最高行政法院是总统和司法院长讨论,由总统表姊夫出任的消息后,国民党反应说总统要「慎重考量」。他认为国民党的说法「很怪,难道这项人事不是司法机关自已决定,总统只能行礼如仪?没有考量空间?」
林浊水也批评「总统府反应也怪」。媒体又没说司法院提了三个名单请总统勾,为什么要澄清并没有?还有,为什么不说司法院送公文来后,总统依权力分立原则,径行任命,却说「尊重」「必须资歷、经歷与专业兼顾」,对府方的说法,他反问「有什么尊不尊重的事?」
林浊水重申,这事重点是在于总统竟然和司法院长「讨论」,依宪政精神很单纯的任命,两党的因应为何非怪怪地画蛇添足不可?
他批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们「最恐龙,超恐龙又超意识形态,大大应该改造」,但是方法是总统和院长讨论法院人事的方式?目的是这样?这手段有用?正确?林浊水认为,如果都OK,许宗力何必多此一举「和总统讨论」?「三人名单请总统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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