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新闻稿谁说了算数?司法院已明订「司法院及所属机关新闻发布作业要点」,新闻稿应经所属机关首长或得授权之人审阅后,始得对外发布,也因此最高法院澄清,相关流程依司法院规定办理,并无黄瑞华法官指涉的干预她发新闻权力。
司法院今年12月4日修正公布之「司法院及所属机关新闻发布作业要点」明订,有关新闻发布作业程序,司法院所属机关之发言人或各单位撰拟之新闻稿,应经所属机关首长或得授权之人审阅后,始得对外发布,但只是将之前实务运作之流程明文化。
也因此,最高法院以机关名义发布之新闻稿,由合议庭制作新闻稿草稿后,需经由书记官长、发言人、院长核阅后始能发布,与上开司法院及所属机关新闻发布作业要点第4点第2款第1目规定相符。
且依司法院及所属机关新闻发布作业要点第七点第七款所载,司法院所属机关得参照该要点之精神,就主管业务特性,拟订实施方案,俾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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