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加严正式上路!经济部今正式公告大陆两投资禁令,投资部分,即日起绕道第三地陆资採更严的分层认定,同时具党政军背景者不可来台。技术合作方面,新增「授权」与「间接」方式也纳管,需申请取同意才行。

正式公告的两项修法分别为《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与《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前者主要为防范我国专门技术或智慧财产权跑到对岸,这部分主要着眼维护我科技业实力。

新规定不管是「转让」或「授权」,「直接」或「间接」,拿专门技术或智慧财产权跟大陆技术合作均须管。

投审会官员表示,过去只规范转让,这次把授权也纳进,且为避免台湾这边有人先将技术转让或授权至第三地子公司,再间接转给大陆公司以做规避,因此这次重点把「间接」行为也纳管。

另与预告期不同的地方,是当时有独立「积体电路电路布局权」这项需要核准,这次取消。官员说明,考量产业界新兴智慧财产权日新月异,布局权已可由「专门技术」予以涵盖,所以不必单独列出。

陆资来台许可趋严,未来经第三地来台,会往上分层认定,只要有一层大陆股东持股超过30%,就会被当作陆资。同时也扩大「控制力」认定,陆籍投资人以契约或其他方式控制台湾公司,或经第三地区併购非上市柜公司营业或财产,都要申请许可。

另外,这次修正也强化限制大陆地区党政军背景企业来台投资。投审会官员表示,过去仅规范军事背景,现在是把党政也纳入,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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