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环保局昨(30)日在泰山区泰林路林三段查获一家金属表面处理厂,非法偷排作业废水污染横窠溪,现场检测河川水质PH值仅2.22,由于该工厂未领有废污水排放许可文件,环保局立即要求工厂停工改善,并依水污染防治法告发,最高可处2000万元罚锾。
环保局长程大维表示,环境稽查重案组员在执行水污专案稽查时,发现横窠溪水有呈乳白色,沿线追查及访谈附近民眾,锁定上游一间工厂涉有重嫌。组员进入工厂稽查后并未发现排放废水,业者则辩称,酸洗钢管的液体并无随意排放,由桶槽集中收集后回收再利用。
为搜集更完整证据,稽查员锲而不舍持续观察该工厂排放废水之时间及频率,昨天见时机成熟再次进场稽查,发现作业废水经桶槽收集后由其水管破裂处直接排放至横窠溪中,除了採集水体检验外,另也投剂追踪污水流向,发现管道沿线都有遭到污染及侵蚀的情况。
环保局当场依水污染防治法予以告发,并敕令工厂停止作业。而业者见状也不再狡辩,表示将尽速修復该桶槽,将配合后续改善及申请许可证作业。
环保局强调,企业需善尽维护环境保护的责任跟义务,务必依环保相关法令规定做好各项污染防制设施,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之有关教育训练,确实施行以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形象,否则一经查获违规事实,将会遭受严处重罚。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