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耶诞夜当天,立法院表决同意备查9项行政命令,完成2021年元旦开放莱猪的前置作业,但地方政府也祭出「莱剂零检出」的《自治条例》反制。莱猪乱象,恐须释宪才得以画下句点。
2020年12月24日,立法院院会在民进党团人数优势支持下,表决通过包含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在内的9项行政命令备查案,确立2021年元旦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的法源依据。
立法院同意备查的猪肉莱剂残留容许量,虽大致比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标准,对于猪肾的容许量甚至更严格,同时也因应台湾饮食文化,对其他可食用部位如猪胃、肠、心、肺、舌、肚、脑、血制定残留标准,但仍有不少民眾忧心摄取过量莱剂将危害人体健康。
也因此,各地方政府不分党派,纷纷赶在立法院同意备查卫福部行政命令前,自行修正《食品安全自治条例》阻挡莱猪叩关,目前全国除新竹市以外,其他21县市都已通过细节稍有不同、但实质内容皆是要求「莱剂零检出」的法规。
名义上可合法进口
实际上却买不到
由于中央地方不同调,2021年元旦之后,极可能出现使用莱剂的猪肉产品名义上虽能合法进入台湾市场,却会面临找不到任何通路上架贩售的奇特现象;国内消费市场也可望暂时维持「无莱猪」的现状。
以民进党长期执政的「美食之都」台南市为例,市议会2020年12月2日修正《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严格规范输入、输出、制造、加工、调配等国内外猪肉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这项法规意味着上架的猪肉只要被验出莱剂,就算残留量在卫生福利部订定的标准之内,仍会挨罚,等于限制进口商、贩售业者乃至小吃摊,完全不得使用莱猪。
此外,台南市的自治条例更规定「储存」、「运送」莱猪都违法,也就是说,只要法令经行政院核定,莱猪不但不能在台南市贩卖,连「经过」、「暂放」也不行;嘉义县及屏东县等县市也有类似规定,几乎将莱猪视为高风险违禁品。
地方不仅一致严禁莱猪,部分县市更进一步将禁令扩大至「一切含莱剂肉品」,例如桃园与高雄市议会通过猪、牛、鸡等肉品都不得检出瘦肉精的规范,法令正式实施后,两直辖市内原本得以合法销售的含莱剂肉品如美国牛肉,可能因此被迫下架、禁卖,影响肉品进口商、零售量贩店家以及餐饮业者权益。
中央与地方除了对莱猪的态度相左,就连要求业者提出的证明也不一样。卫福部仅要求业者标示猪肉产地,至于揭露猪肉有无含莱剂,则採「鼓励自愿」而非强制标示。
部分地方政府则认为,仅标示产地,不足以让民眾分辨猪肉商品是否含有莱剂,因此新北市要求大卖场、百货美食街等公告业别业者,须在新北市食材登录平台揭露产地、是否含莱剂、检验报告等「生产履歷」才可上架;台北市也强制猪肉进口商提供自主检验报告。
猪肉商品从运送、贩售、标示都呈现「一国多制」,首当其衝的,将会是第一线守护食安的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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