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关讨海人安全的灯塔监造及整建案竟然爆发弊案,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组灯塔工程及维护科技佐盛景侠,涉嫌3年间陆续接受得标建筑师事务所2到5万元贿赂及给付出差的食宿机票、得标厂商的饮宴及免税品,竟放任灯塔监建人员「分身监工」,并在违约罚款部分护航,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锺维翰5日指挥廉政署兵分8路搜索盛的办公室等处,并约谈盛、建筑师陈瑞贞、厂商等6名被告到案,晚间移送北检复讯。
发生弊案的灯塔案共有「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屿、七美屿、东吉屿、北椗岛、东椗岛等8座灯塔整建工程委托规划设计监造技术服务案」、「北椗岛、东椗岛等2座灯塔整建工程」,分别是521万余元及511万余元工程款,工期分别是2017年6月到2018年6月,及2018年5月到2019年7月。
2件灯塔标案都是採统包方式,得标的陈瑞贞建筑师事务所负责设计及监造,旺达土木包工业有限公司施工。由于8个灯塔散落在台湾、澎湖、金门等地,建筑师事务所为节省监工人力,竟然只派出1名监工监造8座灯塔,甚至出现在同一天施作的不同工程现场,成为「分身监工」。负责承办的盛景侠,收到建筑师提供的工作月报表、厂商施工日报表及公共工程监造报表,却对「分身监工」情况视而不见,同意备查护航。
此外,北椗、东椗岛的灯塔整建工程已经严重延误,盛景侠明知工程未竣工,为使陈瑞贞建筑师事务所及旺达公司为能顺利取得工程款,竟仍进行履约会勘,将未达竣工标准的部分,列为竣工后履约瑕疵,2019年8月分别给付旺达400余万元、陈瑞贞建筑师事务所100余万元估验计价款。
盛景侠并用不实的工程监造报表等,企图直接书面验收的方式让工程过关,将厂商的违约罚款减为18万余元,遭上级长官否决并派主验人员验收,发现工程逾期280天,扣除天候等因素,仍需罚款70余万元。
检廉将盛景侠、建筑师陈瑞贞等6名被告约谈到案,朝违背职务行收贿罪、偽造文书等罪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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