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8日表示,交通部配合行政院推动「国际劳工组织第188号渔业工作公约(ILO-C188)」国内法化政策,修正船舶设备规则,增订渔船居住设备规范,改善渔船员船上生活品质与工作环境,自2020年11月16日以后建造「船长24公尺以上渔船」,以及「船长未满24公尺、但从事远洋作业渔船」,均应符合新规范,违者禁止出航。

航港局表示,台湾虽不是联合国会员国,但自主配合推动此一渔业工作公约,综观亚洲邻国,包含日本、韩国、中国大陆「都尚未」签署该公约。

航港局副局长陈宾权表示,国际劳工组织为保障渔船员在渔船上工作条件及福利,于2007年制定渔业工作公约,目前国际上已有18个国家签署,本次修正之船舶设备规则,是依据公约之渔船住舱规范而增订,内容包括:住舱空间、噪音与振动、通风、供暖与空调、照明、卫浴等设备标准。

陈宾权提到,近年来国际上针对渔船员海上工作条件越发重视,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指出海上事故发生约80%属人为因素造成,其中船员疲劳亦是发生海上事件之主因,故渔船员无法获得充分良好的休息所造成之疲劳,将进一步衍生渔船航行安全之疑虑。

陈宾权表示,本次增订可改善渔船住舱空间较小、环境不佳及生活设备较不足等,而影响渔船员海上生活品质的问题;藉由本次修法,提升渔船员船上生活品质与工作环境外,更可大幅提升渔船海上作业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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