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吴姓女骑士被检局达人盯上,去年10月29日在三民区鼎山街被连续检举4次「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4800元的罚单寄到家让她欲哭无泪。警方表示,因为吴女违规事实明确,检举达人也会追踪案件,因此只能依法开罚。
吴女去年10月29日早上8点骑车行经鼎山街时,遭检举达人尾随拍摄检举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短短2分钟内被检举4次,每张罚单1200元,一共喷了4800元。
吴女表示,不清楚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是违规,但挨罚她没意见,只是4张罚单中、有3张是在短短30秒内开出,她提出申诉遭警方驳回,吴女气得痛批检举魔人是「魔鬼」。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组长刘易鑫解释,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三条「二以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为,应分别举发、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9条第2项亦规定「左(右)转弯时,应先显示车辆前后之左(右)边方向灯光;变换车道时,应先显示欲变换车道方向之灯光,并应显示至完成转弯或变换车道之行为。」,因此驳回车主的申诉。
警方强调,一切依规定处理,只能依法开单。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