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某家大饭店曾聘雇某双性人员工,后认为其资料填写不实解雇,但在伴侣盟律师团的协助下,向柯达饭店与涉案的两名主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薪资给付与退休金提拨,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决指出,柯达饭店基于性别歧视而非法解雇当事人,解雇不生效力,劳动契约仍存续,因此应给付其「被解雇后」薪资与退休金提拨,判决后,均未上诉,全案已告定谳。
双性人小霞(化名)在网路上投诉遭柯达饭店敦南店主管性别歧视,主管以顾及其他员工感受为由,两次强迫她对所有同事「出柜」揭露性别隐私,当事人为保工作,最后公司再以其员工资料卡性别栏填写不实为由恶意解雇。
小霞因而向柯达饭店与主管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并请求认定雇佣关系存在,要求柯达正视性别歧视对当事人造成的严重伤害,法官判决认为,性别可区分为生理性别、性别表现及性别认同等不同面向,当事人具有双性徵,虽然身分证登记性别为男性,但其性别认同为女性,当事人以自身性别认同勾选女性,并无虚假、不实情事,更何况当事人在填写资料前已口头告知主管并无欺瞒,判决解雇无理,2名主管及柯达应连带赔偿20万元,柯达并应给付工资。
本案双性人小霞的律师许秀雯指出,本案确认「强迫出柜」构成性别工作平等法的敌意环境性骚扰,侵害当事人人格权,应对受害人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希望藉由这些司法个案,拓宽法院及社会对多元性别的认知,以及藉此树立平等的新标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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