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供应链在中美贸易战与科技战、新冠肺炎、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如RCEP、CPTPP等衝击下产生巨大变革。
当国际间服务贸易的价值逐渐上升,跨国之间的无形资产移转与授权的交易行为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在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下,对营利事业所得税与关税及营业税查核稽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国财政部针对营利事业所得税不合常规移转订价查核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安永税务服务营运长刘惠雯指出,无形资产是企业维持竞争力最重要的一环,OECD公告新的指导原则,对无形资产相关的利润归属将有不同思维。去年年底,我国主管机关正式公布修订移转订价查核准则,针对无形资产交易有非常详尽的规范,跨国企业应多加留意相关的规定。
针对新修订查核准则与BEPS行动计画8对无形资产交易的影响及企业因应,安永移转订价服务执业会计师周钏培、执行总监林志仁强调,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交易的移转订价评估时,应特别注重无形资产DEMPE功能、风险配置等实质经济事实关系与关系企业间的利润配置是否一致的问题。
为降低移转订价查核风险,周钏培建议跨国企业应就三个面向进行评估分析,包括检视价值链以及无形资产的安排、识别集团成员所拥有之DEMPE功能、依据集团成员于各项交易之实质贡献做最适利润配置。
安永国际及併购重组税务谘询执业会计师林宜贤表示,跨国供应链中无形资产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且价值提升,各国税务机关逐渐重视在当地的智慧财产交易的课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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