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区3日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彭姓男子带着长枪前往龙富路一段某间当铺,对着当铺以及外头停放的自小客车狂轰62发子弹。台中第四警分局表示,彭男犯后报案自首,初步声称是2年前遭某男打伤,不满法院判决,才心生报復念头,警方对说词持保留态度,全案仍待进一步厘清。
台中第四警分局表示,3日凌晨1时39分接获民眾报案,于臺中市南屯区龙富路发生枪击案件,随即派出快打部队,赶往缉捕,但犯嫌于开枪后立即逃离现场,经勘察现场,无人员伤亡,只有路旁车辆、建筑物墙壁留有弹孔,现场一共查于62枚弹壳。
据悉,彭姓男子犯案后,自知法网难逃,在警方查缉下恐无退路,于逃离现场后,遂拨打110表示自己于臺中市南屯区龙富路涉嫌开枪,要自首,并愿交付作案枪枝。
彭姓嫌犯初步供称,2、3年前随同友人协调纠纷案件,遭对方持棍棒打断手、脚造成严重伤害,直到现在每逢天气变化痛苦难耐,该案于109年11月25日法院判决定谳,他对于判决结果深感不满,且未得到任何道歉与赔偿,才意图报復。辗转得知当年殴打他的嫌犯会于南屯区龙富路出没,故于当天深夜持枪前往开枪泄愤。
全案于侦询后,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恐吓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检察署侦办,并针对彭嫌说词,持续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及清查枪枝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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