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歷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将修復再利用,文化观光局指出,该歷史建筑见证大湖警政制度与歷史发展,保留了和洋折衷时期的日式官舍建筑风格,为守护珍贵歷史文化资产,县府拟活化该歷史建筑再利用,但除了须由专家学者调查给予建议,22日也将办理说明会,收集地方的意见。
苗栗县歷史建筑大湖警察署署长宿舍位于大湖乡明湖村,2018年3月15日被县府公告为歷史建筑。该宿舍兴建之初就做为大湖地区警察署长宿舍使用,宿舍的兴建与日治时期大湖警察体系、民生日常的管理,有紧密的关联性,见证大湖的警政制度与歷史发展。
文观局指出,该建筑物依照文献资料记载为判任官甲种官舍,属于和洋折衷时期的日式官舍建筑风格,现况保存完整。为守护珍贵歷史文化资产,县府委托顾问公司办理调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计画,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及《古蹟修復再利用办法》将于22日下午2时在大湖警分局举办说明会。
文观局长林彦甫表示,文化资产的活化与再利用,除了需有专家学者的调查与建议外,同时也需要与地方管理及使用机关、居民进行沟通与协调,会中将进行歷史建筑日常管理维护方式说明,使管理单位可更了解管理流程与方式,共同维护歷史建筑。
文观局将收集民眾对于「警察署署长宿舍」的歷史记忆,并结合该调查研究案的文献爬梳、图说,详实记录于调查研究计画中,为该栋建筑物与大湖地区的警政歷史留下见证,盼未来办理修復工程时,更能详实呈现该日式宿舍的歷史风貌,使文化资产价值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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