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今日举行委员会议,会中讨论通过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定于1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举行投票。
中选会表示,依108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第23条第1项规定,公民投票日定于8月第4个星期六,自中华民国110年起,每2年举行1次。依上开规定,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案经中选会委员会议决议定于1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举行投票,投票起、止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会中同时讨论通过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0年5月27日 发布公民投票公告
(二) 110年5月28日至8月27日 办理公民投票案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
(三) 110年8月8日 投票权人名册编造完成
(四) 110年8月24日前 公告投票权人人数
(五) 110年8月28日 投票、开票
(六) 110年9月3日前 审定公民投票结果
(七) 110年9月3日 公告公民投票结果
而目前已确定可以于8月28日举行投票的公投案只有重启核四公投,反莱猪公投、公投復併大选、抢救大潭藻礁公投三案则正在进行二阶段连署中,力拼也能于今年8月28日投票。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