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人夫阿哲(化名)2016年与妻子结婚,住在澳洲期间与小三阿萍(化名)同居发生关系,离谱的是,阿萍明知阿哲已婚,还在社群媒体po文附照写道:「为了取悦我还用新招式」等,这段奸情直到阿哲与正宫发生争吵才曝光,正宫后来发现小三的po文附照后当场崩溃,怒向小三提告求偿60万元。
判决书指出,正宫控诉阿萍明知阿哲已婚,却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间,与老公在澳洲同居并发生关系,自己直到2017年7月与丈夫发生争吵,对方才坦承外遇。后来发现小三在社群软体中PO文附照:「说我的脚趾头很漂亮还含得很开心」、「为了取悦我还会想新招式」等等,当场崩溃。正宫推算,小三共与丈夫发生共21次关系,以每次1万至5万元计算,共对小三求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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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辩称,她早在阿哲结婚之前就认识对方交往,因阿哲同年11月到澳洲打工旅游才分手,刚开始交往曾看对方身分证上的配偶栏未婚,直到2017年6月才知道对方已婚,而且,正宫早知道她与阿哲有来往,提告侵权行为已超过2年时效。
桥头地院勘验阿哲与阿萍的对话发现「我出国就是要跟你断关系啊,你干嘛又大费周章的跑来澳洲找我?」、「谢谢妳的大爱让他来国外照顾我」,因此认定小三早就知道阿明已婚,判决2人各赔偿正宫5万元。正宫不服上诉,被高雄高分院驳回,全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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