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通霄镇海边26日晚间发生女童溺毙案,苗栗地检署检察官陈昭铭27日上午相验女童遗体后,决定28日下午剖验以确定死因,由于女童母亲说词避重就轻,涉及杀害女童嫌疑重大,检方已向法院声请羁押中。
检方指出,26日晚间,居住在台中市大甲区的2岁女童在苗栗县通霄镇堤防处,疑似溺水而失去呼吸心跳,经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苗栗地检署于27日接获警方报验后,旋由外勤检察官陈昭铭前往相验,并指挥通霄警分局调取相关监视器画面、询问相关涉案人。为确认女童死因,检方安排于28日下午,由法务部法医研究所指派法医师进行解剖。
承办检察官讯问女童生母后,认为生母对案发过程避重就轻,并涉嫌以溺毙方式杀害女童的犯罪嫌疑重大,在进一步讯问其他证人前有防止串证之需要,并以生母涉犯杀人重罪,以及可能勾串证人为理由,因而于27日中午向法院声请羁押。检方仍将持续调查相关人证、物证厘清事实,也在此呼吁民眾冷静处事,切莫一时衝动造成无法挽回的懊悔与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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