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辅会荣民服务处前处长郑有谅,在处理退辅会年节送礼採购时,未依造册名单送礼,事后再以不实单据核销,金额约9万元。台北地院考量郑男认罪等情状,依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郑男7月徒刑,缓刑2年,支付公库5万元;另判焦姓承办人6月徒刑,缓刑2年,支付公库3万元。
退辅会下辖的各地荣民服务处,因业务需要,每年会编预算採购礼品,赠送给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学校,致赠对向都会造册管理,逐一送礼后依名单核销。
检方起诉指出,郑有谅自2012年至2017年间,赠送礼品给有业务往来、没在名单内的对象,导致部分名单内的企业、学校没有收到礼品。因赠送给名单外的对象不能核销,郑、焦2人为贪图便利,以前一年度的不实单据报帐,涉犯偽造公文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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