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团所提主决议重要内容为:「建请行政院要求经济部督导台电公司,除新燃气1、2号机组外,加速推动台中电厂新燃气3、4号机组计画及天然气接收站计画。未来每完成1部新燃气机组商转,2年运转顺利后即除役不拆除(无运转许可,但机器保留,因应紧急危机)现有2部燃煤机组,以达成早一天燃气,少一天燃煤。台中电厂10部燃煤机组原定2046年前全部除役,应提前约10年,于2035年就实现」。

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提出的版本,民进党团以人数优势,表决结果,出席106人,68人赞成、0人反对、38人弃权,赞成者多数,本案通过。

国民党版中火主决议:「请经济部及台电公司,应儘速优先汰除中火4部老旧燃煤机组,在市府都审会通过设置燃气机组计画时,台电必须先除役2部燃煤机组,等燃气机组建置完成,再除役2部,以提升全台空气品质,共同维护民眾健康」。则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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