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唯品会2020年8月至12月,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妨碍、破坏品牌经营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

路透报导,唯品会表示,已收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唯品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将及时履行,并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整改。唯品会将以此为戒,全面加强公司经营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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