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区第4、7、8公墓等3处光电场域,其中第8公墓为示范公墓,考量民眾清明扫墓期间有停车需求,採用绿能停车棚架方式,可容纳24部机车及120辆汽车;另第4及第7公墓之场域,不但活化已禁葬公墓场域,亦能解决周边杂草丛生问题,美化周边环境。

本次殡葬用地太阳光电标租,桃园市政府将获得每年10%售电回馈,预计约150万元,并依「桃园市市有公用房舍屋顶及公用设施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作业要点」第13点规定,编列最多70%奖励金(约105万元)于新屋区公所使用,公所表示将运用在提升当地社会福利及偏乡学校教育资源;此外,剩余经费将由绿能专案推动办公室用于推广再生能源发展及节能减碳。

依据台电网站发电资讯,桃园市太阳光电装置容量已达347.91MW,为北部县市最高,较升格前已成长约67倍。绿能专案推动办公室将持续盘点公有场域导入绿能,提升太阳光电设置量,落实中央2025年太阳光电20GW能源转型推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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