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年轻人妻家家(化名),与小她10岁的男子小潘(化名),竟大胆在丈夫经营的手机店内上演激情戏码,丈夫检视监视画面发现妻子奸情,向两人提告求偿260万。但家家与小潘却爆料指,丈夫知道她外遇后,还同意两人约会看电影、甚至提议3P性爱。台南地院法官认为,人夫同意让不相识男子与妻子外出约会看电影,显示他对夫妻间忠诚义务要求,较一般人薄弱,判家家与小潘只需连带赔偿1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家家的丈夫指控,小潘明知家家是他妻子,两人竟于2019年4月某日凌晨在他的店里发生性关系,他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因此提告,要求两人连带赔偿260万元慰抚金。
小潘辩称,与家家相识之初,她自称已离婚,还说丈夫与婆婆是她的「表哥与阿姨」,离婚后带2个孩子与阿姨、表哥同住。之后又改说人夫是她前夫、不是表哥,后又说与人夫在协议离婚阶段,是家家隐瞒真实婚姻状况。
而家家则爆料,丈夫在看过监视录影后,仍同意她与小潘外出约会单独吃饭看电影,还要她约小潘进行3P性爱。。
台南地院审理认为,无法证明人夫有提出3P邀约,但他在看过妻子与陌生男子性爱影像后,仍同意两人外出约会,且一起帮小潘庆生,显示其主观价值对于夫妻间忠诚义务的要求较一般人薄弱,判家家与小王仅需连带赔偿1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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