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锺姓男子去年5月将陈情书丢进总统官邸围墙内,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但台北地院裁定不罚。警方不服抗告,台北地院认为,锺男行为并未造成实际损害,裁定驳回,锺男不罚确定。
锺男2020年5月27日晚间9时30分,骑脚踏车至北市爱国西路总统官邸北侧,将装有石头及1迭陈情书的塑胶袋丢进官邸围墙内,遭警方以涉犯《社维法》「藉端滋扰」移送台北地院裁罚。
北院第1次审理,法官认为锺未循正常管道表达意见,行为固属不当,但他是就社会议题向总统表达意见并提出诉求,除丢陈情信外,并无其他滋扰行为,不构成《社维法》,裁定不罚。
警方抗告,北院第2次审理认为,锺男丢掷的塑胶袋上记载收件、寄件地址,收件人为「蔡英文总统大姊收」,明显是向总统陈情,且遭警方制止后,没有强留滋生事端、扩大纷争,或与特勤人员、员警争执,不能仅因地点的总统官邸,就认定锺男影响住户安寧秩序,故仍裁定不罚。
不过,锺男认为陈情未受重视,去年8月22日晚间另至总统官邸旁人行道,拿出装有汽油的宝特瓶,点火后朝地上丢掷,5分钟后再到农委会做同样的事情,这次被警方送办,法官就认为已有危害安全之虞,依《社维法》「于公共场所焚火危害安全」裁罚8000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