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一人分饰两角,分别假冒北市某高檔SPA按摩会馆股东「Leo」、大客户「阿平」,向会馆女员工佯称要讨「阿平」欢心,可协助她投资入股会馆,不但诱使女员工3度找姊妹淘到摩铁陪唱,还骗走她48万元现金。高等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洪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洪男知悉北市某高檔SPA按摩会馆服务人员多为年轻女性,涉世未深,认有机可乘,2016年8月22日晚间致电会馆,佯称他为会馆高层,柜台苏姓女员工上当,误认洪为会馆陈姓大股东「Leo」。
洪向苏佯称,要指派她负责接洽会馆大客户「阿平」,并表示若她能顺利讨「阿平」欢心,可协助她投资入股会馆,要求她拿现金给「阿平」以示诚意。
苏女自2016年8月25日起,在桃园交流道、新北市某银行分行门口多次交付现金给假冒「阿平」的洪男,甚至苏为讨好「阿平」,3次找女性友人到桃园摩铁陪洪唱歌,事毕再给现金。
洪另于2016年9月7日、8日假冒「Leo」指示苏女,指「阿平」一周内将匯足款项,要她听从「阿平」要求,匯款至指定帐户,苏女被骗匯款3次共1万7000多元,总计洪诈骗苏女48万多元。一审判洪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洪上诉遭高院驳回,被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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