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男子以LINE昵称「恶魔化身」等帐号,在网路上诱使无知少女,拍摄裸露下体猥亵照片,并散布猥亵照片、影片给其他40名网友,11名被害少女均未满18岁,其中有2人是未满12岁女童,士林地院日前审结,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判处这名「噁男」有期徒刑10年6月,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处应执行1年,得易科36万罚金。

起诉指出,22岁董男去年4月到8月间,搭讪未成年少女,藉着脸书帐号搜寻父母脸书,并以威胁方式恫吓少女,若不听话就将脸书内容泄露给父母,少女因而配合拍摄裸露下体、洗澡沐浴甚至自慰影片,董男取得后更得寸进尺,继续威胁并散布给其他网友。

去年6、7月间,少女家人陆续在淡水、屏东、云林、彰化和苗栗报案,检警拘提前,董还传讯息威胁少女家,造成少女极大恐惧。

判决指出,董男以威胁少女拍摄猥亵照片、影片,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人之性欲,也会使一般人产生厌恶或羞耻,有伤于社会风俗,其中有多名少女坚决拒绝,并告诉父母,董因而未能得逞,因而有部分属于未遂犯,分别判处3月、4月不等的刑度。

董男得逞部分共犯10个拍摄儿少猥亵影像罪,分别判处4年到7年10月不等,其中1名未满12岁女童因心生畏惧,拍摄裸露下体照片,遭判刑最重,法院判处应执行徒刑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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