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卢姓、马姓及陈姓旅客,向旅行社报名去年3月12日出发的「奥捷10日游」,因当时欧洲新冠肺炎疫情开始蔓延,28人报名只剩8人愿意出游,旅行团因人数不足取消行程。但卢、马、陈3人认为权益受损提告求偿。高雄地院简易庭认为,契约明定旅行团未达25人,旅行社有权取消行程,驳回3人之诉。可上诉。
根据判决,卢姓、马姓及陈姓旅客报名「奥捷10日游」行程,该团原定2020年3月12日出发、21日返台,费用为4.79万元。
不过当时欧洲疫情开始延烧,原本28名团员中有20人自愿被扣3成团费退团,只剩8人愿意出游。因为未达25人出团的名额,旅行社于是取消行程,并将订金全数退还给这8名旅客。
但卢等3人指出,旅行社业务员在出发前,曾多次告知他们行程不受疫情影响,却在出团前1个星期才表示人数不足、取消行程,基于消费者权益与旅游定型化契约平等、诚信、互惠原则,主张旅行社需赔偿每人3成团费及1万多元精神慰抚金,总计3万3000元。
高雄地院法官审理认为,「奥捷10日游」的契约明定,旅行团未达25人、旅行社有权取消行程,因此旅行社没有责任,最后判卢等3人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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