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男子因工作关系认识1名女子,互认乾兄妹,张男入伍到海军陆战队服役不到2星期,利用休假与乾妹等人喝酒开趴,之后在乾妹家借宿,结果他却趁酒意性侵对方,事后乾妹因故轻生,一审台北地院重判张男12年10月,二审改判5年6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据调查,张男2016年8月在陆战队服役,2016年9月放假时他与乾妹及朋友相约KTV饮酒唱歌,翌日凌晨4时结束后,眾人就决定去乾妹家借宿,因为房间及床位不够,他就与乾妹共睡一床,朋友则是睡在客房,乾妹妈妈则睡在家中楼上房间。不料张男睡到一半兽欲大发,强压乾妹性侵得逞。

隔日张男及朋友搭车离开后,乾妹情绪低落传讯息给闺蜜「有被强奸的感觉」、「觉得被硬上真的很不好」,但乾妹事发5天后因故轻生。台北地院去年重判张男徒刑12年10月。

经上诉二审,法官认定死者在被性侵前2个月,就曾向朋友透露出寻短的念头,遭性侵前一月还曾传讯息给朋友说「我待在家会很想寻短,真的。」

法官审酌,死者对于性侵一事,并无特别羞忿反应,且日后寻短也未特别提及张男,因此高院认为性侵与自杀间并无因果关系,在2020年改以「强制性交罪」将张男判刑5年6月,全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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