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到嘉义掳人勒赎的李育儒,犯案后逃窜到高雄市区,遭警方锁定对他进行围捕,但李竟企图在车内持制式克拉克手枪顽抗拒捕,被警方连开19枪制伏,李右下颚中弹身亡,检方3日进行解剖,原先家属质疑李未对警方开枪,警方却将李击毙,有执法过当之虞,但歷经近3小时的解剖相验结束后,家属态度转为低调,不发一语离开殡仪馆。
检察官3日下午对李育儒进行解剖复验,李嫌共有5位家属一同前往殡仪馆指认遗体,同时愤恨不平向媒体指称,李当时并没有与警方对开枪,是警方直接将他击毙,至于是否提告还需商讨,但相验结束后,家属态度转为低调,于下午4时40分抵着头不发一语搭乘计程车离开殡仪馆。
检警相验后发现,李嫌中弹位置为右脸颊下颚处,经查全身仅1处枪伤,致命伤为该处下颚枪伤,子弹卡在体内,是否为中弹后失血过多致死,仍待检方解剖鑑定报告出炉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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