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去(109)年A1类事故中,「机车」事故计81件(占50%)为主要肇事车种;死亡者年龄以「65岁以上高龄者」计57人(占总死亡人数34.1%),高龄者中又以骑乘机车计26人(占45.6%),较前(108)年增加9人,另统计近3年(107年至109年)A1及A2类每月事故发生件数显示,每年1月、3月、7月、10、11及12月为事故高峰期;本分局除加强宣导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外,持续针对闯红灯、酒后驾车、转弯未依规定、机车行驶禁行机车道、机车未以两段方式左转、併排停车、行人违规穿越道路、汽机车不礼让行人等重大危害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加强取缔,以有效防制事故发生。
龙潭警分局爰规划自本(110)年3月2日起至10日止执行「安道防故」执法专案勤务,取缔项目如下:
1、闯红灯及红灯右转: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下称道交条例)第53条。
2、酒后驾车:道交条例第35条。
3、转弯未依规定:道交条例第48条。
4、超速:道交条例第40条、第43条第1项第2款。
5、併排(临时)停车:道交条例第55条第1项第4款、第56条第2项。
6、汽机车未礼让行人:道交条例第44条第2项及第48条第 2项。
龙潭警分局分局长陈清华表示,为确保用路人安全,将持续以滚动式检讨交通执法策略,针对各重点路、(时)段,机动调整勤务作为,强化执法能量,期望驾驶人及行人确实「注意路况、减速慢行、遵守规则」等三大平安心法,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以避免交通事故憾事发生。
(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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