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北部第一岸巡队大溪安检所昨(5)日14时执行安检时,于一艘大溪籍的「南O兴号」渔船上发现一枚未爆弹,经查为2.75吋的火箭弹残体,而弹体严重生锈,引信毁损,暂无安危疑虑,现已通报相关单位,由军方带回处置。
海巡署北部第一岸巡队指出,5日14时25分,大溪安检所同仁于安检时发现,大溪籍「南O兴号」渔船上载有一枚未爆弹,询问船长表示,于大福前方海域作业时捞获一枚疑似未爆弹,故立即返航带回。
海巡人员随即拉设封锁线,设立警戒区域管制人、车进出,并通报苏澳未爆弹处理小组、宜兰县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队大里分队、宜兰县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大溪派出所及宪兵指挥部宜兰宪兵队到场协处,经未爆弹小组人员初步检视,该弹种类为2.75吋火箭弹残体,弹体重锈引信损毁,暂无危安疑虑,后续由未爆弹小组人员将未爆弹残体带回处理。
第一岸巡队呼吁:若于海上或岸际发现疑似未爆弹,请勿随意捡拾或碰触弹体及破片,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伤亡,民眾可立即拨打海巡服务专线「118」,海巡署将立即派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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